1、上户口取名规定九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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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户口取名规定九条
一、不得使用生僻字、冷僻字或自造字。
二、不得使用含义低俗、不雅、不文明的字。
三、不得使用违反民族、宗教政策或带有歧视性的字。
四、不得使用晦涩难懂、寓意不明的字。
五、不得使用非人名用字,如数字、符号等。
六、不得使用寓意迷信、宣扬封建思想的字。
七、不得使用带有侮辱性、诽谤性或损害他人声誉的字。
八、不得使用与国家领导人、重要历史人物同名或高度相似的字。
九、不得使用外国人名或外国宗教人名。
2、新生儿取名上户口有何规定
新生儿取名上户口规定
新生儿出生后,父母应尽快办理上户口手续。为保障新生儿的合法权益,我国对新生儿取名上户口有以下规定:
一、取名原则
1. 符合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所收汉字,不应使用冷僻、繁琐、不规范的字。
2. 避免使用谐音不雅、含义不吉利或有歧义的字。
3. 提倡使用具有民族特色、文化内涵、寓意美好的字。
二、户口登记要求
1. 按照户口登记规则,居民户口簿上所记载的公民姓名应当使用规范汉字。
2. 新生儿姓名由父母协商确定,户口登记机关不得随意更改。
3. 父母对新生儿姓名有争议,无法达成一致,可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裁定。
三、特殊情况处理
对于以下特殊情况,户口登记机关可酌情处理:
1. 医院误填姓名:因医院疏忽,导致姓名记载错误,应及时办理更正手续。
2. 姓名与出生证不一致:如父母在申报户口时与出生证上的姓名有差异,可以提供出生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,由户口登记机关核实后,予以更正。
3. 父母变更姓名:若父母在新生儿出生后变更姓名,应持相关变更证明,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新生儿姓名变更。
四、违反规定的后果
违反新生儿取名上户口规定,可能会影响新生儿的合法权益,如无法办理证件、入学入托等。严重者,户口登记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父母在为新生儿取名上户口时,应充分了解相关规定,避免出现错误或争议,保障新生儿的合法权益。
3、新生儿上户口取名规定
新生儿上户口取名规定
新生儿上户口时取名应遵守以下规定:
一、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统一办理婴儿名字的审批登记。
二、婴儿名字必须使用汉字,单名或者复名均可。
三、婴儿名字不得使用以下字词:
1. 生僻字、冷僻字、繁体字;
2. 数字、字母、符号、外文;
3. 违反国家法律、社会公德、宗教信仰的字眼;
4. 影射、谐音不当,或者容易引起歧义的字眼;
5. 有损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字眼。
四、婴儿名字应符合以下原则:
1. 好听好记,朗朗上口;
2. 寓意深刻,寄托美好愿望;
3. 性别特征明显,避免混淆;
4. 符合家庭文化和民族习惯。
五、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婴儿名字,并在上户口时向户籍管理部门提交拟取姓名。
六、户籍管理部门对婴儿名字进行审核,符合规定者准予登记,不符合者应当责令改正。
七、婴儿名字登记后,不得随意更改。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名字的,应当向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办理。
遵守新生儿取名规定不仅体现了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尊重,也为孩子今后的生活、学习和社交提供了一份保障。
4、取名上户口有啥规定
取名上户口规定
为确保姓名合法、规范、有序,我国对于取名上户口制定了相关规定:
姓名使用规范:
可使用汉字、藏文、维吾尔文、蒙古文、朝鲜文等中国法定少数民族文字。
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民族歧视、宗教歧视、性别歧视、违背公序良俗等。
姓名不得使用数字、符号等非文字字符,但少数民族文字中固有的数字、符号除外。
限用字范围:
2022年3月31日前已登记的户口中含有的汉字,限用字表中未列出的汉字不得再作为姓名使用。
2022年3月31日后登记的户口中,限用字表中列出的汉字不得作为姓名使用。
户口登记流程:
户口出生登记一般在婴儿出生后30天内办理。
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:凭出生医学证明、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。
父或母一方为中国公民,另一方为外国人:凭出生医学证明、父母身份证件、父母结婚证明或单亲证明(离婚或丧偶)办理。
特殊情况处理:
孩子的父母和监护人均不方便办理的,可委托他人代理。
孩子刚出生时未取名的,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户口登记,同时申报姓名。
若姓名违反规定,公安机关有权不予登记或责令改正。因此,在选择宝宝姓名时,应注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,避免因姓名问题影响户口登记和日后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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